【記者陳素貞報道】政府正草擬旅遊業監管局條例草案,旅議會本月二十六日會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修改會章以便改變職能,但須獲四分之三出席代表同意,政府才會把旅議會執行公共職能的條文加入新條例草案中。如果旅議會未能配合草擬進度通過修章,最壞情況下政府可當該會「自動棄權」,授權其他法定機構代替旅議會執行公職角色。

胡兆英

須整體會員認同始授權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理事會雖已通過修章建議書,由於部分會員對修章有不同意見,能否順利在特別會員大會表決落實,仍有變數。他指,旅遊事務專員要待旅議會順利修章,肯定章程獲旅議會整體會員認同,才會建議在新條例草案中加入授權旅議會執行公共職能的條文。

旅監局成立後,旅議會的角色、架構及功能必須重新定位,該會會爭取在理事會中佔一定比例,以便維護業界權益,並繼續協助解決旅行社與旅客之間的糾紛及處理突發事件,並爭取政府設立「旅行社行業發展基金」,支持旅議會推展旅行社行業發展。

旅議會的修章建議,還包括成立風險管理中心,為會員研究各種減輕風險管理的措施及推動全行購買專業彌償及公共責任保險。

胡兆英指,因應近期發生的郵輪事故,旅議會正撰寫一本乘搭郵輪常識小冊子,提供溫馨提示,例如必須參加走火警演習及郵輪取消觀光景點時有發生等,減低不必要的誤會或爭議。風險管理中心日後亦會肩負評估風險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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