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亦曾出現不少有關購買智能手機的工作,惟有炒家曾教唆應徵者,以遺失信用卡為由試圖走數。法律界人士直指,應徵者若以信用卡登記,事後聽從炒家教唆以上述方法走數,便可能干犯串謀詐騙罪,分分鐘被判監禁。

最高判監14年

不少電訊公司均推出手機優惠上台計劃,出機員享受以遠低於手機市值的價錢出機的同時,卻受合約月費的綑綁,炒家以數百至一千元不等利誘出機員代為上台,惟出機員須簽約付月費,一旦炒家失蹤,出機員便須支付巨額月費,過往便有炒家教唆出機員以遺失信用卡為由「走數」。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出機員以身份證及信用卡上台後,所有債務均由出機員自己負責,若炒家與出機員合謀欺騙電訊公司遺失了信用卡,更可能干犯串謀詐騙罪,最高刑罰判監十四年,而出機員若違約,亦會遭電訊公司循民事訴訟追討。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接獲十五宗市民舉報求職騙案的求助,並呼籲對於聲稱不需任何技能但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應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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