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醫逾二十年的私人執業西醫蕭志榮遭病童母親投訴,一一年一月一日診症時用藥不當及未解釋用藥過量風險,令發燒的一歲兒子服藥後出現低溫症及冒冷汗的異常反應,共涉八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裁定其中三項專業失德成立,將刊憲譴責。

蕭志榮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判決此案時有兩大重點,包括蕭醫生隨意處方類固醇,以及未有評估部分藥物成分或對幼童造成不良影響。幸而男童並無嚴重後遺症,遂輕判。蕭志榮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時指,男童當時有發燒、流鼻水等五項病徵,故蕭處方的五種藥物合理,且符合男童父母期望,亦認為有給予清晰的用藥指引。另因男童有遺傳性過敏症家族史,身上疑現相關病徵,遂處方類固醇治療。

意圖「重塑」病情

八項專業失德指控中,最終以不適當處方及分發五種藥物、不適當處方含可待因及抗敏感成分的止咳藥,及沒有充分理據處方含類固醇的收鼻水藥,三項指控成立。

醫委會判詞指出,蕭提供的診症報告中,並無男童家人有哮喘或遺傳性過敏症的記錄,質疑他意圖「重塑」病情,製造有利證據。止咳藥及收鼻水藥所含成分,應避免處方予一歲以下幼兒。醫委會提醒蕭醫生,必須將病歷詳錄在檔及妥善管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