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之世,如何方便營商,提升綜合競爭力,已是全球大趨勢。港府一向標榜崇尚自由市場,經常把改善營商環境掛在口邊,可惜講一套做一套,近年香港營商環境與競爭力排名持續下滑,雖然勉強保持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虛名,得分也被老對手新加坡愈追愈近,而這一切恰恰是港府造成的。

經過長達七年的檢討和修訂,共有九百多條條文的新《公司條例》將於本月三日正式實施。這條被視為香港其中一條立法耗時最長、牽涉最廣最複雜的法例,儘管當局多年來不斷諮詢業界意見,但依然問題多多,隱藏多項擾民措施。簡單如披露公司註冊名稱也甚為繁複,新條例規定所有交易文書及通訊文件,包括送貨單、收據、傳真和電郵等,均須以書面及電子形式披露公司註冊名稱,店內亦需展示公司註冊名稱,令人不勝其煩。

修訂公司法的原意是方便營商,讓規管制度與時並進,事實剛好相反,新法例極度擾民,備受非議。眾所周知,不少商業集團擁有多間公司,往往共用統一格式的信封信紙和電郵,新例要求繁複,市民隨時誤墮法網。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通訊文件包羅萬有,市民未必能自行理解,相信法例實施初期會產生混亂,要待案例出現之後才能澄清。換言之,有關條文恍如陷阱,市民隨時在不知情之下觸犯新例而被檢控。實際上,不少商戶對條文仍一無所知,而即使知悉有關規定,亦要大費周章為名下各間公司印製專用信封及信紙,增加無謂的開支。現時本港有逾一百萬間註冊公司,這些繁文縟節添煩添亂,難怪業界怨聲四起,新公司條例可謂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本港以中小企業為主,一向以靈活經營見稱,新公司法矯枉過正,一味着重形式主義,與方便營商環境的原則背道而馳,令業界無所適從。官僚放着正事不做,糾纏於枝末細節,干擾正常營商環境,增加營商成本,不僅本地企業不勝其擾,而且嚇怕外來投資者,怪不得香港營商環境和競爭力每況愈下。

世界銀行早前發表的《二○一四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新加坡連續八年位列全球第一,香港部分得分被拋離甚遠,例如處理資產轉讓時間,香港多新加坡二十九點五日,對營商環境影響很大。至於由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公布的全球競爭力排名,香港去年也連跌兩級至第三位,評級機構直指港府效率和商業效率下降,是導致香港跌出榜首的原因。事實上,方便營商離不開政策支持,可惜港府不是胡混度日,就是胡亂作為,以致香港營商環境拾級而下,整體競爭力受到拖累也是意料中事。

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近年香港營商環境落後於新加坡,港府是否有檢討原因何在呢?又是否設法改善呢?新加坡近年致力改善營商環境,除了不斷提升競爭力,自由經濟排名亦已經追貼香港,後來居上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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