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保安員疑向男下屬訛稱有人偷拍了對方當值時睡覺的「偷懶證據」,涉嫌藉此在一星期間兩度要求下屬付款作「掩口費」,更嚇唬指一旦照片被公開,對方不只飯碗不保,恐連保安牌照也會被吊銷。雖然「有圖有真相」,但下屬卻在未見過相關相片,便已被嚇得方寸大亂,結果疑給保安員輕易詐取共近七萬元。涉案保安員昨於觀塘法院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四月二十五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再訊。

被告鄧永強應訊後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被告鄧永強(四十六歲),被控在去年十一月五日及十一月十二日,兩度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的一間餐廳內,以欺騙手段向趙姓男事主虛構有人拍攝到趙當值時睡覺的相片,並指若相片被公開的話,趙的保安牌照將被吊銷,藉此而向趙取得共六萬九千元,意圖永久剝奪趙的財產。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案情指,事發時被告與事主在同一間保安公司工作,被告是事主上司。被告向事主訛稱掌握了其偷懶證據,即有人拍得事主當值時睡覺的照片,更表示若照片被公開,事主會失去工作兼連保安牌照亦失去。

事主信以為真,應被告的要求,分兩次先後交出五萬九千元及一萬元,惟最終因事主覺得有可疑,報警求助而揭發事件。

保金大幅提高十倍

控方指案件需諮詢法律意見及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故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期間不反對他繼續保釋;而裁判官則下令將被告原有的三千元保釋金,大幅提高十倍至三萬元。

案件編號:KTCC 10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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