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民主派自二○○八年起發動議會抗爭,不論是主流傳媒、建制派,以至泛民主派,皆口誅筆伐,最常見的罪名,首推「踐踏議會尊嚴」。一個沒有實權的議會,一個仍然有功能組別議員的議會,並無尊嚴可言,但在這種議會內,代議士是否應該捍衞尊嚴,卻是一個仍可討論的課題。

香港立法會的建制派議員異化成表決機器,長期缺席者有之,會議期間心不在焉者亦時有所聞,例如在一二年拉布戰時呼呼入睡,或觀賞電影,他們已視議會及自身的尊嚴為無物,見怪不怪!公眾對民主派或反對派的道德要求則不一樣,他們負起制衡專權和監察政府的職責──立法會的剩餘功用,此外,也要在發言時展示爭取民主陣營的論述,啟迪民眾。

直選議席引進香港立法機關已逾廿年,但議會直選議席比例的增長卻於十年前終止,傳統泛民的議會內溫和抗爭方式已走到盡頭,因此進步民主派的激進抗爭才會冒起,但泛民只有譴責,沒有附和,繼續因循苟且,最後失去尊嚴。

前日,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立法會宣讀預算案時,民主黨的何俊仁議員瀏覽艷照給本報記者逮個正着,何事後的道歉言不及義,人們不必訝異,那是喪失抗爭鬥志的必然結果。何俊仁的醜行不止是怠忽職守,世上多數議事堂內部多以開放式建築設計,意味代議士獲民意授權監察政府之餘,也要受民眾監督,他在議事堂上公然瀏覽艷照,侮辱投票給他的選民,才是重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