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九龍塘獨立屋的姊妹花於凌晨時分遭匪徒持刀入屋行劫,損失財物共七萬元,涉案男子被控以搶劫及盜竊合共四項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由於案發於漆黑環境,認人手續中,警方曾要求各「疑犯」輪流說出「唔使驚,我唔會傷害你哋嘅!」的話,過程恍如周星馳在電影《食神》中覆述說話的情節,任舞台劇導演的妹妹終憑聲認出劫匪。

陳秉文(後)在案發後一個月被捕,其中一女事主堅稱認出他的聲線及外貌特徵。

陳穎欣

陳穎思

被告陳秉文,五十六歲,被控兩項搶劫及兩項盜竊罪,他幼年因頑疾失去左眼,事主分別是任職柔道教練的姊姊陳穎欣及任職舞台劇導演的妹妹陳穎思。案情指,去年九月十一日凌晨約四時,被告戴上口罩及鴨舌帽入屋,手持菜刀打劫,又稱「我嚟求財嘅,將屋企值錢嘢攞晒出嚟,我唔會傷害你。」先後要求姊妹交出財物及提款卡、密碼,事後被告稱其夥伴會去提款,又吩咐兩姊妹回房睡覺。同年十月十九日,被告被捕。

憑街燈記外貌特徵

妹妹陳穎思昨供稱,她曾在演藝學院修讀「聲線課」,對人聲很敏感,當晚她遭被告威嚇約半小時,期間被告「一路打劫,不停講嘢,絕無冷場」,故認出他低沉及中氣不足的聲音。又憑窗外街燈等光線認出被告的外貌特徵,尤其右眼細小及大眼袋。控方昨在庭上播放列隊認人片段,約九名「疑犯」列隊時頭戴浴帽及口罩,模擬案發時半遮臉的模樣,並說出行劫的話,妹妹要求其中一人再覆述兩次,終認出該人是被告,她說:「由案發到認人,我一路認得呢個人把聲」,當她聽見被告覆述即時全身發抖、心跳加快,這種自然反應更令她肯定不會有錯。

案件編號:DCCC 1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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