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小學校長在社區中心內免費替學童補習,惟他替十五歲中三女生補習時,五天內多次吻她的臉,又用手掃大腿、按肩膊,女生為免失去補習機會初時啞忍,後向社工投訴而報警揭發。被告昨於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表證成立,將於今日自辯。女生接受辯方盤問,內容一度觸及「父女之情」,疑與親父感情欠佳的事主更一時感觸落淚。

被告梁智湘

被告梁智湘,六十六歲,被控去年六月七日及十一日於上水某社區中心內非禮女事主X。控方昨先播X向警方錄取的會面口供,她指經社工介紹,去年二月到上址由被告免費替她補數學科,六月七日如常往補習時,被告三度抱住她的肩膊,每次均吻她臉一下,並說︰「呢個女真係乖!」X感無奈,而且認為被告可能以為她是「好隨便,類似妓女或援交」。同月十一日,被告在上址再吻X臉,「掃」大腿、按肩膀,X又稱,曾見被告補習時擁抱其他女生肩膊。

被問與父關係 事主落淚

辯方盤問X時提及「父女之情」,要求X講述她與親父之關係,X突然感觸落淚,拒絕回答問題。辯方則指被告與X存在近乎父女之情,「爸爸幫個女鍊膊頭好正常」;X則指與被告相識一年,只當對方是朋友。辯方又指被告並無吻她臉,只曾吻其額頭,X不同意。辯方又質疑在首次被擁吻後,為何在短短數天後又主動上門「送羊入虎口」,X指因答應被告到訪,另外擔心會失去補習機會。負責跟進X個案的社工李桂蘭(譯音)供稱,形容X是個慎言及自愛女孩,而且努力面對家庭問題,又指X在事發後向她傾訴被侵犯一事。據悉,因某些問題,X在案發時並非與父母同住,而是住在某機構的院舍。

案件編號︰FLCC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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