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人因屢犯限奶令被判入獄,一名因違反限奶令被判罰的男子,在緩刑期間再犯案,非法攜帶八罐嬰幼兒奶粉出境,前日被海關截查,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控罪,被判處即時入獄五星期;另一旅客亦因非法攜帶大量配方粉離境,昨被判處罰款一萬八千元。

當局去年三月起實施限奶令,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攜帶超過一點八公斤的嬰幼兒奶粉出境。海關前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截停一名五十九歲香港男子,在其行李搜獲八罐共重七點二公斤奶粉,超逾法例規定的一點八公斤上限。海關又發現該男子已有兩次觸犯相同條例而被定罪的紀錄,最近一次為本月二十日,他當時被判處罰款四千八百元及入獄二十一日,緩刑一年,但該男子在緩刑期間再犯案,結果被判入獄。

攜36.8公斤奶粉出境罰1.8萬

同日,一名二十五歲男旅客攜帶四十六盒共重三十六點八公斤嬰幼兒奶粉在羅湖管制站出境時,因未能出示有效出口許可證,昨日亦被判處罰款一萬八千元,兩案涉及的奶粉已全數充公。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