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國著名高檔消費品品牌Louis Vuitton(LV)的商標持有人,去年底入稟高院控告由劉鑾雄兄弟持股的香港崇光百貨,以及兩間葡萄酒代理商,指他們出售涉嫌侵犯LV商標的「XLV」葡萄酒。LV就控告其中一間代理商的案件,上月向法庭要求將對方的黃姓董事兼股東,加入案中成為第二被告。案件昨於高院處理,由於代理商一方反對,並表示會作詳盡陳詞,故聆案官下令將案再排期處理。

原告分別是持有LV商標的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及其母公司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被告是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原告昨指該黃姓董事以個人名義,申請將「XLV」成為註冊商標,故要求將黃加入訴訟,並申請延期呈交詳細的申索陳述書。但被告則反對,指此案入稟至今已達七個月,期間原告曾六次要求延交申索陳述,現仍未能拿出確實指控,故此法庭亦不應准許增加被告。聆案官最終批准原告延遲七天交陳述書,另外將案押後以聽取被告的陳詞。

亦民事控告崇光

原告亦就同一事件民事控告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崇光是上市公司利福國際集團旗下公司,「細劉」劉鑾鴻是利福的董事總經理,「大劉」劉鑾雄及胞妹劉玉慧則是利福的非執行董事,該案暫時未有排期。

案件編號:HCA 1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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