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的教誨至今不敢忘懷:男人要有肩膀,賭、毒千萬不能碰,否則縱有萬貫家產,也要叫你一鋪清袋。至於「黃」就不同了,鑑於男人生理構造,一天能有幾回?總不至於傾家蕩產。一旦事業有成,才去修「身」養性。

想當年,中共官員清廉,全國幾乎沒有貪官,就如沒有妓女一樣。遺憾的是,隨着改革開放,貪官和妓女也開放了。我有一個願望:要是中共拿出對付異見人士、持不同政見人士、批評政府施政失誤人士的決心與手段,相信中國保證無一貪官、無一妓女,自然不用大肆掃黃。不單是東莞,中國何處無黃?當年在北京工作便知,如要有「黃」,警方根本無法掃——談好價領上樓,打開大窗擺好一塊板,從這幢樓走到另外一幢樓,完事後將板抽起,誰知道?太有創意了。

全國展開掃黃,是習李政府的德政。事實上,三十多年來,黃業早已失控,開「處」的,飲「人奶」的,從官到民、從軍隊到地方,遍地開花,搞活了市場,增加了就業,幫助政府「排憂解難」,還使相當一部分人富了起來,可見當中利益有多大。說句老套的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新中國剛成立,官員清廉,掃黃一舉而成;反觀今日有「紅」助「黃」,加上國人的超人智慧,黃業轉移又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