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衝鋒隊男警員岑仲樑(三十歲)疑受酒精影響,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休班期間在觀塘街頭向一名女教師揸胸一下非禮,初審定罪後被輕判罰款二千元,他不服提出上訴得直,惟案件發還重審他再被判罪成,這次更重罰至入獄三個月。男警上月再在高院上訴被駁回,法官維持其非禮定罪,但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處理是否減刑,法官昨同意原審判刑過高,改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HCMA 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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