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國金商場新春期間有醒獅表演,期間被揭發其中十名由十三歲至二十四歲的隊員疑是「黑工」,遭入境處職員拘捕,十名內地男被告當中有大學生及未成年的中學生,昨於沙田法院提訊,控以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特別詢問控方當時是否只有夏國璋龍獅團負責表演,但控方指暫時沒有相關資料。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三日再訊,眾被告獲准保釋。

眾被告應訊後均獲准保釋。

被告依次是十三歲首被告、莫富森(二十四歲)、李東璋(二十三歲)、鄧福輝(二十二歲)、莫雄荃(二十二歲)、梁勝龍(二十歲)、十四歲第七被告、鄧福友(二十歲)、蔡添榮(二十歲)及十四歲第十被告。控罪指他們今年二月四日於中環接受僱傭工作,違反入境事務助理員對他們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眾人來自廣西,其中三名未成年者是中學生、蔡是大學生。

控方稱案中舞獅是商業活動,僅帶隊是本地人,其餘均內地人,且由一間武館聘請;又指在港舞獅需由警方發出許可證,但眾被告未能出示。

案件編號:STCC 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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