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接獲線報搗破一個爆竊集團,在秀茂坪當場擒獲兩名正掠去夾萬的男子,而負責接應的男司機見同黨失手,馬上駕駛原用作接載的小巴逃走,期間三度在將軍澳道高速逆線行車,追截疑犯的警方亦曾逆線行車,最終亦將司機拘獲。負責劫掠的兩被告已在區院認罪,不認罪的司機昨日亦被裁定罪成,三人同收押至本周三始判刑。

爆竊案發生後,疑犯逃走時一度駕車逆線行駛,警匪追逐片段被網民拍攝後上載互聯網。

法官裁決後特別指出,警員盡力追捕值得嘉許,但期間逆線行車或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則不值得鼓勵,勸喻警方追犯亦需考慮公眾人士。

三名被告依次是李國威(三十九歲)、葡籍Santos Edward Francis(五十八歲)和曾瑞麟(三十三歲),同被控一項爆竊罪,其中首及次被告認罪;第三被告不認該罪,但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法官昨裁決指第三被告知道首及次被告的犯案計劃並參與其中,故裁定他爆竊罪成。

做法不應鼓勵

法官裁決後語重心長指,追捕警員亦需守法和考慮公眾人士,並解釋事發現場的將軍澳道是一段向下行的斜路,使用該路的其他司機高速行駛時不會預料有他人逆線行車,但警員亦曾在上述路段逆線行車一段距離,確實非常危險。警員自己冒險外,亦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猶幸未有事故發生,法官強調此做法並不值得鼓勵。

案發於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首及次被告在秀茂坪寶達商場爆竊一間茶餐廳,掠去藏有逾五萬多元現金的夾萬,二人離去時被警方擒獲。負責接應的第三被告見狀,即時駕駛紅色小巴逃走駛往藍田時,先後衝燈及逆線行駛,之後再於將軍澳道時再逆線向觀塘駛去,到收費亭撞倒「雪糕筒」後,再一次逆線行車。之後有警方電單車追截時亦逆線行駛八百六十米將小巴截停,警匪車輛追逐片段被人拍攝,並上載互聯網瘋傳,據悉追捕第三被告的警員屬刑事情報科。

案件編號:DCCC 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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