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去年推行「惜食香港運動」。但有團體調查發現,近七成受訪食品公司直接丟棄剩食,以便利店浪費情況最嚴重,估計全港每年由便利店及食品批發商等產生的剩食價值超過六千萬元。

便利店浪費嚴重

樂施會委託顧問公司去年九月訪問三百五十三間食品公司,包括二百二十五間連鎖便利店及一百二十八間食品製造商或批發分銷商。發現九成受訪公司無捐贈剩食,近七成直接丟棄賣剩食品。九成受訪便利店直接丟棄當日或短期內未能售出的麵包、蛋糕及微波爐食品。

調查亦顯示,即使食品未過期,近半數受訪食物製造商或批發分銷商直接棄置剩餘的穀類製品、冷藏肉類及蔬果等,部分受訪公司以「外表不佳」為由丟棄食品。樂施會推算全港逾二千間便利店、食品製造商及批發分銷商,每年產生剩食價值估計超過六千萬元,相等於食物銀行製作三百多萬份,每份值二十元的熱餐。

樂施會香港項目部高級經理曾迦慧昨表示,不少食品公司擔心受助人吃剩食後身體不適,須負上法律責任,故拒絕捐贈剩食。有公司與食物回收機構私訂協議,或造成不公平情況。她建議政府應釐清捐贈食物的安全責任,可考慮訂立相關法律鼓勵企業捐贈剩食,或參考外國的「食物回收層階」,從源頭開始減少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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