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玲事件當然不是個別事件,而是全面摧毀港人預警(知情權)、情報(分析)、協調(號召)行動的一部分。從○三年的二十三條立法到今天的囤地局長,大部分市民都依靠傳媒作耳目。在特區政府治下,任何小事都被弄成大鑊,政府在輿論上必然大敗,為了確保政改與佔中的輿論導向以及社會「河蟹」,徹底摧毀港人「耳目」已成為政府的重中之重。

香港傳媒連串換人事件,其實是政府計劃的一部分,他們認為,只要媒體都「河蟹」了,人民就會失去腦袋,就不會亂說亂動,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但政府可能忘記了,現在已不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經過三十多年的歷練,公民社會已經建成,加上科技進步,網絡媒體、社交網站的出現,政府已不能隻手遮天,社會動員性極強,年前的國教事件,單靠網絡已能短期動員萬人以上,現在要令李慧玲「滅聲」,只會給予反建制派新的力量。

還有一點政府可能沒有想到,就是網絡媒體現時幾乎不受監管,把名嘴逼到網台,長遠而言會壯大網絡媒體,成為另一股反政府力量,政府真是作繭自縛了。政府的連串行動,是要為政改民意戰奪回媒體控制權,他們可能認為,李慧玲事件一天是新聞,兩天變舊聞,幾天就無聞。然而,網絡媒體會不斷把事件「保溫」,且距離政改諮詢結束期不遠,佔中行動如星火燎原,沒有李慧玲也一樣會爆發。

今次事件已引起立法會泛民議員的關注,就連自由黨的田少也加入戰場,新聞界與公眾唇亡齒寒之心日增,隨時引發不可收拾的公民運動,更為日後的社會運動輸入備用力量,當凝聚到一定的力量時,隨時可摧毀特區政府,記否當年董建華「腳痛」下台,就是二十三條立法引發五十萬人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