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牛奶有限公司旗下七間惠康超級市場,遭一名市民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於去年中分別售賣過期的燒賣、乳酪和西檸雞球飯等食品,被食環署票控七項售賣過期食物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現押後至三月十八日預審,控方透露食環署共收到五十九宗針對被告旗下公司的投訴,除本案的七宗外,另外十多宗亦已發出傳票起訴,將排期上庭。

被告牛奶有限公司昨由代表吳先生出庭。

大部分個案仍調查中

被告牛奶有限公司,涉事的七間惠康超級市場分別位於灣仔、粉嶺、大埔和上水,被指於去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三日期間,分別售賣的預先包裝食物,包括雀巢杏脯低脂鮮果乳酪,西檸雞球飯、金妹牌脆皮雞尾腸、御品皇一磅裝火腿扒、一包墨魚丸、一包牛筋丸、三包香菇豬肉燒賣、一包金妹牌芝士火腿丸、四包御品皇燒烤雞尾腸、兩包御品皇芝士雞尾腸和一盒牛奶低脂藍莓乳酪,在「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後仍出售,分別過期一至四日不等。

控方在庭上指食環署共接到五十九宗有關被告旗下公司的投訴,包括本案的七宗,餘下的五十二宗中,有十多宗已完成調查,將排期到法庭進行答辯,其他投訴仍在調查中。被告代表吳先生則指,公司已聘請大律師抗辯。

案件編號:ESS 40257、40261、FLS15176、15177、15954、15955、STS 1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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