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廚房:受人錢財不替人消災
來到香港二十五年,學到了許多金句,其中一句就是「受人錢財,替人消災」。這句話非常生動地說明了僱主和僱員之間清楚、公平、合理的關係,受了人家的錢,就必須幫人家辦事,替人消災解難。
中國官員有冇受民錢財,替民消災呢?相信大家有目共睹。表面上,中國官員人工低微,暗地裏卻不知拿了多少錢!外國報章報道,○○年起,大批領導人或其家屬將超過四萬億美元的資產,由大陸轉移至海外避稅天堂。這只是查到的數目,還未查到的不知尚有多少。
香港呢?先談談議員,不管是「欽點」還是所謂民選的,只管自己幫自己加人工,可為民消災呢?搞示威、抗議、蛇齋餅糉、拉票很落力,辦正事卻流會再流會……至於官員,環境局局長人工每年數百萬元,上任一年多了,依然一事無成。那個民政局局長,西九文化區用了納稅人數百億元,周不時要拿錢填氹,何時到頭啊?受人錢財,不替人消災,問責制早已名存實亡,還想欺騙港人多久?
與市民健康息息相關的醫管局高層,工資媲美一眾司局長。醫管局原意是管理好公共醫療機構,但回歸十幾年過去了,拿高薪的人愈來愈多,納稅人負擔愈來愈重,可看病等候時間也愈來愈長,簡直人神共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