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台州市一輛無掛車牌的私家車,被派出所民警攔查。民警檢查駕車男子卓某證件時,發現該車行駛證上的品牌型號欄裏登記的是一輛「比亞迪」私家車,可車身上裝有「平治」標誌。車主說他想在親朋好友面前顯示成功人士形象,就將自己的「比亞迪」改裝成「平治」。卓某因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結構、構造或特徵被罰款一千五百元人民幣;因未懸掛車牌,被罰款二百元,扣十二分,並被扣留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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