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素以維多利亞港的迷人海景聞名於世,但由於當局規劃失誤,維港兩岸海濱顯得單調乏味。現時需要的是全面改革海濱管理機制,方可擺脫海濱規劃混亂不堪的困局。

根據現時制度,海濱的土地用途由規劃署制訂,並由地政處、康文署等多個部門負責管理,而西九文化管理局則負責管理西九文化區一帶的海濱土地。儘管當局已於一○年成立海濱事務委員會專責研究海濱規劃,但委員會只屬諮詢機構,並無任何實權。在權責不清及政出多門下,當局實在難以有效地改善海濱環境。

與此相比,不少先進城市已制訂明確的海濱規劃政策。以美國新澤西州為例,當地政府透過訂定法例,規定離海岸線一百英尺至五百英尺的陸地為海濱地帶,並列明該地帶的土地用途限制。此外,當地政府亦指定由環境保護部規劃及管理海濱。

有見及此,筆者近月要求當局成立海濱管理局,並由該局全權負責海濱規劃及改善海濱環境。當局應將維港海岸線的若干土地劃為海濱土地,並將之撥歸海濱管理局管理。該局應獲法律授權,全權管理海濱土地,並將海濱用作康樂、福利及商業等用途。管理局更應為海濱區訂定長遠規劃方針,並就此諮詢公眾意見。

為確保海濱管理局具民意認受性,筆者建議董事局應由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區議會議員及來自立法會、區議會的委員推選的專業人士組成。由於管理海濱涉及金額龐大經常開支,當局可將位於海濱區域內的差餉收入用以支付管理局日常開支,從而令海濱管理局有效地履行其職務。

若當局能按上述建議成立有民意認受性的海濱管理局,必可大大提升海濱區的發展及吸引力,令海濱區變成多姿多采的多元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