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組報道】手機流動通訊應用程式大行其道,有商家覷準機會,利用有關程式作為宣傳平台,發送人疑以自動化方式組合手機號碼並加進群組,並向大量「組員」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多名突然「被加入」群組的市民擔心個人資料外洩或被不當使用,要求當局加強監管;法律界人士則警告有關做法或觸犯刑事法例,呼籲勿以身試法。

手機流動通訊應用程式大行其道,市民需妥善保障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大量市民被不知名補習社加入WhatsApp群組,大感滋擾。

加進群組的號碼首四個(或以上)數字相同,疑由電腦隨機組成。

促加強監管
葉小姐:我自己同埋身邊好多朋友都試過畀人加咗入啲陌生群組,政府真係要加強監管!

馮小姐:試過畀個不知名補習社加咗入群組,覺得個人資料畀人亂咁用!

近日接連有巿民投訴,指突然被某補習社加入WhatsApp群組,每個群組至少有二十個首四個(或更多)數字相同的電話號碼,懷疑由電腦隨機組成並加進群組,「無啦啦畀人加咗入去一個完全唔識嘅群組,真係好滋擾,雖然已經即時『離組』,但都擔心個人資料畀人亂咁用!」何先生指身邊不少朋友亦曾被加入不明WhatsApp群組,包括補習社、內地遊戲甚至汽車銷售等,要求政府加強監管,保障市民個人資料。

無獨有偶,有多名市民亦於相若時間發現手機號碼被加入同一補習社的WhatsApp群組,記者檢視部分投訴人的手機時,嘗試將群組內其中一名「組員」的號碼加入手機「電話簿」,即出現對方的「個人頭像」及可展開對話,反映群組內全屬使用中的電話號碼,而群組內「組員」亦可隨意將其他號碼加進手機「電話簿」,以查閱對方的「聯絡人資訊」,個人私隱保障成疑。

市民可求助私隱署

通訊事務管理局發言人指,當局根據《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發送載有商業成分(宣傳或推廣產品或服務內容)的電子訊息,包括經由WhatsApp等流動通訊應用程式發送的商業短訊。《條例》規定不可向載於「拒收訊息登記冊」的電話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等。

發言人又說,《條例》亦禁止發送人以不正當手法向大量收訊人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包括不可向以自動化方法取得的電子地址發送商業電子短訊,有關電子地址亦包括流動通訊應用程式發送的商業短訊。如果市民懷疑在訊息發送過程中被侵犯個人私隱,或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求助。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人士或機構的做法是否違規,僅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不適用於不具名的直銷訊息,如商用電腦隨機組合而得到的電話號碼等;倘使用該號碼發放促銷訊息時不涉及「個人資料」(沒有電話持有人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者,則不受條例管限。

「依家電訊科技咁發達,手機差唔多等同電腦,咁樣利用個人資料(電話號碼)其實都好危險,分分鐘觸犯刑事法例!」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警告,有關情況或涉不誠實使用電腦,市民有權追究對方如何獲得其電話號碼,倘因被加入群組而有更多個人資料外洩或被盜用,市民亦可從法律途徑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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