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報道,一名公務員培訓師道出了自己的行業困惑:「我的不少學生都是想進體制內享福的,我把這些人一批一批地送進公務員體系,他們又不想做事,中國的未來會怎樣?」這位公務員培訓師確實道出一個社會不和諧、百姓難安居的主因,試想想,要是那些打着「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一個二個只知騎在人民頭上,貪威識食,甚至收受賄賂,這樣,社會只會腐化下去!

有見及此,在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舉行的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表彰大會上,李克強總理對公務員提出四點希望:一要促進改革創新;二要始終勤政為民,打造敢擔當、有作為的政府;三要踐行法治原則;四要嚴守清正廉潔,「不廉者,政令難行」。

尤其是第四點,相信是中央特別要抓緊的,近日中央連發十五道禁令約束公務員,所消除的「灰色利益」包括:豪華超規格辦公樓、黨政機關文藝晚會、一般公務用車、會員卡、公款旅遊、公款宴請吃喝、公款發放贈送月餅年貨等節禮、公務接待使用魚翅燕窩或香煙高檔酒水……其中大部分與普通公務員日常工作和生活直接相關。

網民一致叫好,認為「立法吧,法治國家不是靠禁令、政策和紅頭文件管理社會。公務員靠的也應該是法律的約束而不是禁令的約束。」

內地公務員所欠的,就是監察的法制,長期以來存在各式各樣的「潛規則」,欠透明、欠清晰,自然難以消除奢靡、腐化之風!如今中央政治局要求統籌制訂各級領導幹部待遇標準,尤其戒除高級幹部「上頭有人,外面有錢」的陋習。

內地的黨紀條文不可謂不多,問題是要執法和有效的監管,切勿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戴着一副虛偽的面具,假裝秩序井然,如此整頓,社會永遠不會真正和諧,公僕永遠不會真正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