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伯明翰環球大股東楊家誠涉嫌洗黑錢逾七億元的案件將於本月二十八日裁決,楊在本星期舉動多多,繼辭去伯明翰環球所有職務後,再入稟高院,向一名報稱在廣州居住的男子索償。楊家誠聲稱於三年前以五十一美元(近四百港元)向對方購買兩間海外公司的股份,現要求高院頒令宣布楊是該些股份的實益擁有人,並向對方索償。

原告楊家誠,被告陳立學。入稟狀稱,陳於二○一一年四月八日簽署了兩份轉讓文件,分別以五十美元和一美元的代價,把五十股均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及一股志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楊,該兩間公司都是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陳於同日辭去該兩間公司的董事職位。

促更新股東董事名冊

楊之後通知該兩間公司在港的代表辦事處將軍會計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將軍」),指該兩間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已變更,但將軍以陳仍是該兩間公司的授權人為理由,表示只會聽取陳的指示,並拒絕更改有關股東和董事名冊。楊遂要求陳通知將軍更新該兩間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名冊,但陳未有照辦。楊於去年五月或六月更發現陳把涉案股份賣給第三者。

直至入稟時,楊仍不能經營該兩間公司。楊家誠因此要求高院頒令宣布他是涉案股份的實益擁有人,並要陳立即通知或指示將軍更新該兩間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名冊,以及要陳賠償損失。

案件編號:HCA 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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