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與「十姑娘」何婉琪兒子何東舜銘進行離婚贍養費訴訟的前藝人陳復生捲入盜竊案,她遭前夫何東舜銘指控涉嫌在何氏家族持有的單位地下信箱偷信,過程被現場閉路電視拍下,警方上月正式將她拘捕,控以一項盜竊罪名。陳復生昨在觀塘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裁判官一度提出案件可以守行為方式處理,但亦指「呢單唔係表面偷嘢案咁簡單」,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七日再訊。

被告陳復生昨在庭上否認盜竊罪。

被告涉嫌在東寶大廈地下其中一個信箱偷信。

何東舜銘得悉東寶大廈的信箱被竊後報警。(資料圖片)

五十三歲被告陳復生在控罪書上的原名陳薇光,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於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在旺角通菜街一一五號東寶大廈地下一個信箱偷竊一封信,屬某人的財產。陳復生昨身穿鮮艷紅衣到庭,應訊後由律師陪同面帶笑容離庭,法庭准她繼續擔保,但將保釋金由一千元調高至三千元,並下令她不得干擾前夫及前家翁何鴻章等控方證人,亦不得踏足東寶大廈。

警誡稱獲授權取信

無刑事紀錄的陳復生昨在庭上以堅定語氣表明:「唔認罪!」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事發時何東舜銘的司機目睹陳進入東寶大廈逗留約十五分鐘,司機翻查大廈地下閉路電視,發現陳疑伸手入何家名下單位的信箱取走至少一封信放入手袋離開,何東舜銘得悉事件後報警,陳被捕後於警誡下聲稱獲授權在大廈信箱取信,但是只拿走一些宣傳單張,並已即時丟棄。

裁判官一度詢問控辯雙方「有無諗過守行為處理?」辯方代表大律師表明無考慮,控方則指要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亦言:「呢單唔係表面偷嘢案咁簡單」,最終下令將案押後讓雙方「傾傾」。

大廈單位屬何氏家族

陳復生與何東舜銘於八九年結婚、一○年離婚,二人離婚後隨即就巨額贍養費對簿公堂,展開漫長官司,據悉陳在提出離婚後一直不知前夫居所,直至事發日高等法院頒令何東舜銘須提供住址詳情,陳同日下午前往何東舜銘報稱的東寶大廈住址,並發生懷疑偷信事件。

上述單位由何氏家族名下公司Hotung Estates Limited持有,事件驚動警方後,陳曾向警方稱獲Hotung Estates Limited董事、即前家翁何鴻章授權到該單位視察,警方後接觸何鴻章,他卻指自己在一○年二月一日已非該公司董事,故無權授權任何人、亦無授權過陳視察該單位。警方上月十七日正式拘捕陳,警誡下她保持緘默。警方至今並無找到任何涉案被盜信件,公司註冊資料顯示Hotung Estates Limited現時董事為陳永康。

案件編號:KTCC 6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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