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霸船旅客堅稱在越南下龍灣漂浮兩天,呆在船上「無嘢做、無人理」,「企硬」要求旅行社賠償三分之一團費。不過有同船旅客昨挺身而出為船公司討回公道,指船長早已就無法靠岸事宜通知旅客和道歉,又努力物色其他港口予旅客登岸觀光,期間更提早供應餐飲及表演活動予旅客享用,懷疑有人「着數照拎、霸船照舊」而感到「好醜怪、ashamed(羞恥)」。

見人霸船覺好醜

無參與索償行動的美麗華團友徐小姐,昨致電電台「烽煙」節目,講述霸船事件另一版本。她指,船長準備前往下龍灣港口之前,一早通知旅客因航道發生沉船事故而無法靠岸,多次在廣播向旅客道歉,並立即安排其他船上活動和餐飲予旅客享用。她憶述當日在劇院觀賞完表演後,卻聽到有操廣東話的旅客說要去開會商討賠償,她力證有人聲稱在船上「無嘢做」並非事實。

徐覺得船公司已經盡力,船長至黃昏時通知旅客真的無法找到港口停靠,她認為事件純屬意外。若旅客不滿行程安排,大可在落船後向旅遊保險公司索償甚或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她慨嘆「落船時見到佢哋(旅客)喺船上拉橫額,我覺得好醜、好ashamed(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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