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法例,具有Rx標誌的「藥房」,必須要有註冊的藥劑師駐守,亦要在註冊藥劑師的監管下配售醫生處方的藥物,即是病人經醫生診斷後開發的藥物。

至於「藥行」,則只能出售非處方藥,這些藥一般都是普通家用藥物,由於藥行沒有藥劑師, 所以不能售賣醫生處方配藥,否則即屬違法。售藥商人認為Rx標誌對生意有正面影響,認為Rx標誌變成催財標誌,開門賣藥必備Rx標誌,藥劑師成為藥房搶手貨。不過,聘請藥劑師費用不菲。

香港藥學會委員鄺耀深表示,近年藥劑師行情好,剛畢業的藥劑師,加入社區藥房,月薪可達四萬元,比醫院藥劑師多一成五至兩成。藥房聘用藥劑師薪酬不低,有藥店為求吸引遊客,不惜利用「山寨版」Rx標誌藥行變藥房。

早前市民就發現旺角一間藥房展示「疑似」Rx標誌,但中間的「Rx」字樣卻變成個藥字,令人大惑不解。

「Rx」名字源自拉丁文「Recipe」,意思是「處方」。而用作區分藥店售藥類別的Rx標誌,必須把「Rx」字樣放在一個由紅、白兩色正方形組成的十字上,而且只能於有藥劑師駐守的藥房展示,法例更訂明有關藥房的營業時間內需有不少於三分之二時間有註冊藥劑師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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