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業牙科醫生李海景在去年一月出版的雜誌(U Magazine)訪問內標示未經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錄入名冊的專業資格,又提到自己的診所位置和研究領域作自我宣傳,牙管會昨裁定李專業失德,惟考慮被告紀錄良好,相信重犯機會低,故發出警告信並刊憲。

牙管會早前接到投訴,指出李海景於雜誌一篇名為「牙醫講飲講食」的訪問內,引用「香港大學理科碩士(植齒科)」名銜,由於該資格未被錄入名冊,故不被允許使用。李同時於文章提及診所位置,又指自己專長為牙周病、種牙技術等,有拉客之嫌,違反專業守則內禁止招攬客人的規章,涉專業失德。

發警告信並刊憲

李海景透過律師承認全部指控,又解釋說該次訪問由太太安排,違規內容並未經他批准刊登。

牙管會不接受解釋,主席左偉國稱,該訪問以介紹食肆作主題,李的執業細節,與主題沒有關係,故相信若非被告要求,雜誌不會刊登與主題毫不相關的資料,但牙管會考慮被告紀錄良好,相信重犯機會低,決定發出警告信並刊憲,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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