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啹喀兵」的中年尼泊爾籍男保安員,在一一年底於山頂白加道的政務司司長官邸值班時,指稱因踏到樹葉而「跣低」,最終扭傷左腳。事隔兩年,他現時仍需持拐杖協助步行。保安員昨入稟高院控告聘請他的保安公司,要就其受傷作出賠償,但未有透露賠償金額。

原告Gurung Khim Parsad沒有透露索償金額。

事發時,原告被派到山頂白加道的政務司司長官邸當值。(資料圖片)

原告Gurung Khim Parsad(五十六歲),被告是G4S Gurkha Services Limited。入稟狀指原告於一一年十一月八日在山頂白加道十五號(即政務司司長官邸)工作時意外受傷,原告認為是因被告的疏忽及違反責任造成,故要求賠償。被告一方昨回應指,原告現仍是其僱員,但案件已進入司法程予,故不作回應。

左腳腫脹 需用拐杖

原告則在家中接受本報記者訪問,見他左腳有腫脹,現時仍需使用拐杖。原告以英語表示,他在港出生,曾在家鄉尼泊爾任「啹喀兵」,其後回港並擔任保安員超過十年。他於案發前一年開始被公司指派往政務司司長官邸工作,時任的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與妻子則居於上址,惟他表示與唐較少接觸。

事發日早上他在官邸當值,期間下着微雨,他因踏到地上樹葉「跣低」而扭傷左腳,其後他到醫院求診,獲批出較長的病假,他亦沒有再工作。他指被告及後一直發放每月一萬四千多元的工資予他,但自意外後發放了二十四個月便沒再發放;他又指具體索償金額現仍未有定案。

案件編號:HCPI 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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