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路如虎口。」乘客在馬路上中途攔截巴士,強行登車的行徑非常危險,亦容易引起車禍;有律師指出,除了安全問題外,乘客強行登車亦屬違法,隨時招惹官非,十分不智。

執業律師黃國桐表示,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均不得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司機或任何獲授權的人,或故意分散他們的注意力;對巴士的任何部分或其設備故意作出或故意安排作出任何事情,而該等事情阻礙或干擾巴士的操作,或引致損壞;不適當地干擾車門,或不適當地干擾構成巴士一部分或與巴士連接的任何其他機械、裝置或控制器。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以上條文,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三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提及,如乘客或的士司機在禁區內或不安全的情況下,攔截或開門予乘客上車,危害到其他道路使用者亦屬違法,他提醒市民要小心,切勿貪一時之快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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