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問:「學生可否重讀應用學習課程?」

答:已完成應用學習課程第一年的學生若重讀中五,可以繼續修讀第二年的課程。學校須安排該重讀生與同年中六學生一同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若學生有意重讀同一應用學習科目,而該科目在新一屆仍繼續開辦,學生只須退修並重新報讀該科目。若有關科目在新一屆不再開辦,學生可以選擇報讀另一個應用學習科目。

中六重讀生如有意重讀第二年的應用學習課程,而有關科目在新一屆仍繼續開辦,學生可以在課程提供機構和學校的支持下,以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特別批准下重讀第二年的課程。

學生問:「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可否修讀應用學習課程?」

答:非智障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可跟其他學生同樣修讀應用學習課程,就像其他高中科目一樣。學校亦可選擇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於遞交報讀應用學習課程的申請時提供補充資料,以供課程提供機構參考,有關表格可於教育局網頁下載。

課程提供機構會按需要為相關學生作出特別安排並提供支援。另外,高中應用學習調適課程亦已被納入為智障學生而設計的課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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