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申請在街頭懸掛宣傳橫額實屬違規,惟負責拆除有關橫額及追討罰款的食環署,卻被轟處事不公。該署人員近期在黃大仙區清拆橫額時,被指選擇性執法。有市民目擊該署人員,竟然將多個在同一地點或附近位置懸掛的違規橫額,用數個月時間分批拆走,而非同時執法。有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炮轟食環署執法「歎慢板」,質疑做法難以理解,不但有欠公允,亦會增加行政成本,變相浪費公帑,要求署方檢討及改善。

左邊橫額去年八月中移除,其餘橫額則分期被拆。(受訪者提供)

譚香文質疑食環署「揼波鐘」,甚至是選擇性執法。

龍蟠苑外大樹位置的違規宣傳橫額,被食環署人員移走。

做門面嘢
歐陽小姐(學生 ):「咁樣做好有問題,浪費納稅人啲錢。」

關小姐 (時裝設計師):「(食環署)淨係做門面嘢去畀人知有做嘢,好明顯無盡力做,講一套做一套。」

「明明幾塊橫額都係違規,又掛埋一齊,但佢哋每次只係拆走一塊,之後隔成個月先再拆走其他。」近日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及不少區內居民紛紛發現這個怪現象,就是食環署人員在該區拆除違規宣傳橫額時,竟然「拆啲唔拆啲」,做法令人費解。

其中一個例子,發生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對出行人交通燈位側的政府欄杆位置,去年八月中,譚香文議員辦事處一幅宣傳橫額在該處懸掛,一直無事,及至去年十一月被食環署人員執法拆走,譚亦接獲署方發出追討拆除宣傳品費用的罰款通知書,事件揭露署方執法不公。

原來,食環署人員早在去年八月中已曾於該處執法,當時有兩幅違法橫額同時懸掛在欄杆,惟食環署人員只移除其中一幅,並無拆走譚香文的宣傳橫額。

至去年九月,一幅新的橫額違法掛在譚的橫額旁邊,其後食環署人員曾經到該區巡查,並在附近的龍蟠苑外執法,將一幅懸掛在大樹位置的違規宣傳橫額移走。惟兩個地點只是相隔一條馬路,食環署人員卻對欄杆上的兩幅違規橫額視而不理,並沒有採取執法行動。

至十月中,食環署再次執法,將在九月時掛在欄杆上的橫額拆走,惟在旁邊的譚香文宣傳橫額直到十一月初才被拆走。換言之,譚的橫額持續違規懸掛最少三個多月,食環署一直沒有理會,期間卻逐一移除懸掛在同一位置或附近的違規橫額。

選擇性執法捱轟

「真係離晒譜!究竟佢哋執法時候,有冇擘大隻眼睇清楚?兩幅橫額只係放喺隔籬,有咩可能見到一張見唔到另一張架?」譚香文質疑食環署執法「揼波鐘」,甚至是選擇性執法,並已就事件去信審計署及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分幾次做唔合理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對食環署的做法感到奇怪,認為分開執法只會增加行政成本,毫無益處,「將可以一次過做晒嘅嘢,分開幾次咁去做,只會浪費公帑,完全唔合情理。」

對於今次事件,審計署發言人表示,過往不時會對食環署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會審慎考慮是否對今次事件進行相關審計。而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的保密規定,申訴專員公署不得向第三者披露與投訴有關的資料,因此未能回應事件。

食環署發言人則表示,在去年八月至十月期間,與地政署人員在龍蟠苑及荷里活廣場一帶共進行二十一次聯合行動。該署曾於九月及十一月採取移除行動,分別在龍蟠苑外大樹位置及荷里活廣場對出行人交通燈位置移除非法懸掛的橫額,期間該署人員沒有發現其他商業性質的宣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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