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次偷竊案底的七十六歲老翁,在超級市場偷去三個橙,早前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更應控方要求下令將他還押十四日,等候索取背景報告始判刑。但老翁在還押了九日後,上周五向高院申請保釋獲准,高院法官更質疑控方索取報告做法「無常識」,認為「為咗三個橙又拉又鎖」是笑話。涉案老翁昨在觀塘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周但緩刑一年,裁判官更主動解釋當時下令還押被告是因他堅持不認罪,而索取背景報告可讓法庭了解他是否因隱衷、為勢所逼或純粹貪心犯案。

被告易祖禮離庭時只顧用手掩面擋避記者鏡頭,雖有記者在旁提醒,但他仍不小心撞向路邊電箱。

被告易祖禮,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在長沙灣順寧苑世紀超級市場,偷取三個共值十一元的橙。辯方律師昨表示,因被告認為背景報告對他無幫助,故不願提供資料,令背景報告未能完成,但法庭可直接判刑。裁判官蘇文隆指本案罪行性質輕微,被告年老,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會輕判,但被告過往有十一次盜竊案底,最初五次被判處罰款、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其後六次則被判短期監禁,判監明顯對他無阻嚇作用。

「呢三個橙真係用錢買」

但戴着助聽器的被告即說:「大人,我兩年前已發誓唔會再犯,呢三個橙真係用錢買!」蘇官則表示,審訊時被告曾自辯,法庭已考慮其說法,又下令休庭讓辯方律師向被告拿取指示,又指被告可聽取審訊的錄音。辯方律師之後指已向被告解釋,被告同意繼續判刑,蘇官最終判被告緩刑。

案件編號:KTCC 65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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