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離婚「分少些」富家子反蝕586萬
【本報訊】家住半山麥當勞道的富家子,稱為離婚時「分少些」身家予妻,接受兄長生意拍檔建議,把名下七百萬元「假扮」投資到對方空殼公司,再逐少把款項收回。惟富家子發現對方只還過百多萬元後便無下文,認為受騙,向對方民事追討餘款五百八十六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蔡智強(約四十一歲),被告胡啟光。原告供稱,○二年時因已三十歲心急結婚,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越南女子並於兩周後結婚,妻子○五年替他誕下一女,○七年底妻子離家出走並提出離婚。原告後獲悉避分身家建議,確信計劃可成功,遂賣掉居住單位,「投資」七百萬元到被告的公司,期間他亦簽下一些不知名文件。一一年八月後再無還款,被告稱原告早已把全數公司股份售出。原告查冊才得知,原來他「入股」後兩年,曾簽署文件以四千多元賤價把全數股份售予被告。
案件編號:HCA 6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