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發生三級火的北角五洲大廈,被揭有多個單位被改作經營賓館,違反大廈公契,但照獲當局發牌。多名議員在於立法會要求當局在審批賓館牌照時,須考慮大廈公契規定和居民看法,甚至仿傚酒牌局要求酒牌申請人自費登報,諮詢市民意見。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回應指出,五洲大廈火警與賓館發牌制度不能相提並論,強調現時旅館業監督只能因應旅館違反《建築物條例》和《消防條例》等四大標準而拒絕其申請,酌情空間有限,加上大廈公契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契約,當局不能代替契約方履行責任。

曾德成又說,全港有約二百八十幢大廈設有賓館,當中公契列明禁止經營賓館的只佔少數,認為發牌時考慮公契規定,對解決問題幫助不大。但他同時表示,當局已著手檢討《旅館業條例》及賓館發牌程序,包括加強打擊無牌旅館和收緊發牌條件的可行性,本年中將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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