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唐唐說過,交稅是人生兩件無法避免事情之一(另一是死亡)。又到年關交稅高峰期,納稅人大破慳囊盡自己的神聖義務。只不過,近日一宗「P牌女攞綜援揸靚車」的新聞有如一石激起千重浪,「納稅人」這個本來可引為自豪的身份,是否已變成「傻瓜」的代名詞?

事件主角是一名三十七歲女子,深宵駕駛掛P牌的平治房車訪友,將車胡亂泊在垃圾房門口,到早上取車時,赫然發現房車被多個垃圾桶包圍,車身多處受損,憤而報警求助。這本來是一件尋常不過的刑毀案,惟因事主被踢爆是綜援申領人,事件變得敏感起來,飯後茶餘議論紛紛。

P牌女——攞綜援——揸靚車,非常矛盾的九個字組合在一起,的確蘊涵大量訊息,予人豐富的想像空間。理論上,特別窮困才能申領綜援,而綜援金只能勉強維持溫飽水平,不太可能有餘錢學習駕私家車,更不可能擁有名牌房車,就算房車是二手貨,或者是從富貴朋友那裏借來的,但光是油錢、保險、修理、停車費都不是一筆小數目。一個領綜援的女子如何做得到?其真正財政狀況如何,外界莫不好奇。

類似個案近年不斷湧現,譬如有綜援人士送女兒入讀收費昂貴的國際學校,有綜援夫妻一年出境旅遊九次之多,有綜援者不斷要求公帑資助買眼鏡,而且非名牌不要,更有前大法官變身綜援人士。終審法院早前裁決新移民申領綜援資格案亦引起廣泛非議,關鍵在於當事人被指在內地擁有物業收租。香港目前有數十萬人申領綜援,看來其中不乏臥虎藏龍之輩,不對,是臥富藏貴之士,其生活之悠適,直讓不少捱生捱死的納稅人自嘆不如。

港府發表新一年度施政報告,在扶貧方面重點着墨,措施不少。如果能幫到真正的窮人,多多錢也無妨,怕就怕港府疏於監督,一次又一次浪費納稅人的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