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按新的歐洲測試要求,測試本港巿面十款光波爐、氣炸爐及傳統煮食電器,發覺全有非工作表面溫升過高問題,意外觸碰或易被燙傷,又指多款型號於溫度升幅、物料耐熱和耐燃能力、防觸電保護等,表現有待改善。但機電工程署指,產品全符合本港法例要求,正常操作下不會構成危險。消委會指,因高溫烹煮或會產生致癌物,建議勿用過高溫度烹煮,避免進食燒焦食物。

消委會測試十款光波爐、氣炸爐及對流式電焗爐。

兩款溫度超歐標準

測試包括三款光波爐、三款氣炸爐及四款小型對流式電焗爐,售價四百六十九元至一千八百九十八元,全由內地製。其中兩款光波爐和四款電焗爐的金屬玻璃表面,溫度高於歐洲標準上限,即可觸摸玻璃表面超過攝氏一百四十五度。

此外,消委會指,「Innoware」的內部金屬片與發熱管表面有接觸,可被用戶觸摸到而又無可靠接地,構造上又未達雙重絕緣設計;「寶康達」的接地設計不妥善,「德國寶」、「Innoware」及「Thomson」TMAF-200個別位置絕緣距離不足,或增短路及漏電風險。

高溫烹煮恐會致癌

消委會指,光波爐和氣炸鍋是利用熱空氣或脂肪進行烹煮,屬乾熱烹煮,產生溫度較高。而乾烹如炸、焗、烤和燒,高溫或會產生致癌物質,分量會隨時間和溫度提高而增加,建議不宜用過高溫度烹煮,勿過量進食燒烤肉類及燒焦食物,減少攝入因高溫烹煮而產生的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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