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普通科醫生的董建華媳婦馮如琳,於二○一一年被投訴在病人收據上印有「兒科專科醫生」銜頭,去年五月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因無證供顯示該問題收據有發給病人,最終裁定專業失德罪名不成立。在聆訊中代表控方的醫委會秘書處早前入稟,要求司法覆核上述裁決,但不獲高院原訟庭受理。馮其後要求醫委會秘書處支付其訟費,法庭昨日判決指出,本案中法庭只要求醫委會秘書處出庭陳詞,是馮自己提出要派律師出席,惟其律師在聆訊中亦未有提出獨特的法律觀點,故否決她的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 HCAL 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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