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五歲富家子涉嫌在沙田豪宅住所五樓,先後將所飼養的比高犬及柴犬投擲到街上,兩隻愛犬當場死亡,其母見狀大義滅親報警。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指稱「邊個叫隻狗鑽入我個腦煩住我,抵死!」他事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於沙田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他不自辯。裁判官將案押後一月廿七日裁決,期間准被告保釋。

林耀鏗

被告林耀鏗(三十五歲)報稱無業,被控在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在沙田嘉御山某單位內犯案,導致兩狗受不必要痛苦。與被告同住的其母陳淑言(譯音)作供,她表示被告自十八歲起患有嚴重癲癇症,由腦炎病毒所致,症狀包括抽筋、脾氣暴躁等,有時更會對物件使用暴力。案發早上她先聽到巨響,隨後見到被告亂扔電視等雜物,陳受驚後到樓下找保安求助,此時再聽到狗隻嚎叫聲,她走出大廈外已見到兩隻狗躺在地上沒有動靜,遂報警。

控方的鍾姓精神科醫生則供稱,被告扔狗時是有意識,知道自己正在投擲家中寵物,被告扔狗的動作涉及複雜的身體協調,不屬於「自動不覺性」動作。另一名蔡姓腦神經科醫生作供,則指被告扔狗時有幻覺及失控。辯方之後在結案陳詞中又指,本案與早前遭重判的「秀茂坪踢死貓案」有別,指該貓被踢一段時間後才死亡,而本案的兩狗則從高處墮地快速死亡,沒有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故應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STCC 12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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