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傳龍:遭父「打得好勁」
藍田滙景商場「舖王」名醫林傳龍民事控告父親林成賢誹謗,索償近一百萬元案,昨由林傳龍作供。他稱自小已成父親的出氣袋、被「打得好勁」,亦常遭對方粗口責備,林形容父子關係疏離,其父經常在他診所附近貼誹謗內容的街招,林要親自或派人一日三次巡街撕掉,又形容父親在孫兒學校貼的街招如「旗海飄揚」,林的兒子曾經哭泣。林傳龍指,被告不斷出招「搞」他,循法律途徑了斷父子間的恩怨是迫於無奈,又斥:「做阿爺都咁卑鄙!」
林成賢在庭上否認借款予兒子索利息。
林傳龍昨在庭上講述與父親決裂經過。
林被問到父母是否疼錫他,直言「有所保留」,並指父親即被告林成賢(七十八歲)與他關係疏離,有事商量亦要靠母親轉達,而林傳龍與母親關係亦僅普通,父親借款予他亦非愛惜,因須償還利息。林指,曾供養父母,但○七年底與被告因租務爭拗後便無聯絡,又否認曾致電母親責備說:「我無啲咁衰嘅父母!」林供稱,九九年購入清水灣單位,曾獲被告借出七十萬元,對方○八年要他連本帶利共還一百五十萬元。
指在孫校外貼誹謗街招
父子交惡源於○七年底他租出一個舖位後,被告指放在舖內的四萬元失蹤,要原告賠償被拒,林指自此被告不斷作滋擾行為,其子學校外亦貼街招,並因無辜受牽連遭同學嘲笑,在林面前哭泣。原告指傳單指控他「呃錢呃舖」屬「荒謬」,自己「做人均真」,但被告卻不斷向傳媒「爆料」抹黑他,林傳龍說:「蝦我唔鍾意面對傳媒回應」。被告一方盤問林時,他解釋涉案的滙景商場三個舖位最初交母親代持有,是因不想讓同行得知,他指是向被告借款一百零六萬元購舖,但否認被告才是真正業主。
林成賢昨則供稱,多年間他與妻聯名持有五個物業,其中上述三舖由妻代持有,但他卻未能解釋為何該三舖不是夫婦聯名持有;被告亦否認借款予原告時要收息。
案件編號:HCA 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