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又有學童跳樓身亡。十三歲名校初中女生,近日疑陷情網,引致成績轉差,不料初戀又遇阻滯,疑在感情及學業雙重困擾下,昨午趁家中無人,留下遺書,在筲箕灣住所跳樓輕生,直插一樓平台爆頭重創,鮮血淋漓,一樓單位戶主雖然被「血人」嚇得心驚膽戰,仍肯讓救護員借用其單位將傷者抬入大廈再送院,致走廊及樓梯留下一條血路,傷者其後不治。其雙親趕往醫院接獲噩耗悲傷不已,警方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

警員向墮樓女生父親了解情況。

屍體從大廈抬落樓時,梯間留下血路。

黎女屍體移送醫院殮房暫放。

警員在鄰廈天台調查女生墮樓現場環境。

過去三月學生自殺死事件簿

喪命女生姓黎,家人暱稱「晴晴」,據悉,她在東區某名校讀中二,與四十五歲父親及四十二歲姓周母親,一家三口同住東大街泰安閣一單位。黎女性格和善,喜以紮孖辮打扮示人。但近期疑情竇初開,卻因雙方處理失當,導致感情出現波折,加上學業成績轉差,她疑不堪感情及學業雙重困擾,又未及時向師長求助,死結難解而萌生死念。

趁父母外出寫遺書

昨午二時許,「晴晴」趁雙親離家外出,寫下遺書放在客廳當眼處後,隨即走入廁所推開窗門,再踏上坐廁攀過窗戶,一躍而下從七樓跳樓自殺。她飛墮一樓平台發出巨響,一樓住客鍾伯(七十六歲)聽到響聲,推窗探頭出外察看,赫見「晴晴」滿頭鮮血倒臥地下,嚇得大驚,不敢直視,立刻走落地下管理處,通知保安員報警。

救護員趕抵替「晴晴」急救,她已氣若游絲,奄奄一息,隨即借用鍾伯單位,將她抬離平台送院救治,令走廊及樓梯留下斑斑血路。「晴晴」終傷重死亡,警方通知其父母趕往醫院,兩人驚聞噩耗傷心不已。警員檢獲遺書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無法例規定市民必須與消防或救護人員合作,業主有權拒絕任何人使用其單位。因此,業主可拒讓消防員將傷者、屍體抬經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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