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犯劫殺案在七六年裁定謀殺罪成被判死刑、但在○○年獲特赦釋放而出獄的老翁,未有改過自新,前年年中更到入境處改名,訛稱自己某死者的遺產執行人,圖出售對方遺產中的大坑浣紗街地舖,成功騙去黃姓買家一百三十萬元訂金,直至地產代理向地舖租客查詢而揭發事件。現年七十五歲被告李俊言(又名倪偉桓)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昨被判囚二十一個月,又指他另違反三項緩刑令,另判監四星期。

案件編號:DCCC 10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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