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花貓「麗麗」去年八月遭人殘酷斬斷後腿變成「三腳貓」,警方期後拘捕一對夫婦,包括一名自首的男子,但案件調查至前日峰迴路轉,警方表示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並無足夠證據檢控兩人,已將該對夫婦無條件釋放,事件旋即引起社會極大回響,「十八區保護動物專員」表示已要求警方解釋,稍後亦會去信律政司,若得不到合理答覆,會採取下一步行動。

花貓「麗麗」已獲好心人領養。(十八區保護動物專員提供)

團體要求解釋

順天邨流浪貓「Miu Miu」被虐殺案其中兩名被告剛前日被判監十六個月,為歷來最長,「十八區保護動物專員」召集人麥志豪表示鼓舞,但隨着「麗麗案」被捕人士無條件獲釋,令他有如由天堂跌進地獄,他在facebook表示,「被捕人士曾經自首,警方又找到兇器,疑犯又有犯案動機,當然明白最後未必罪名成立,但為甚麼不起訴?」他揚言不會放棄,超過一千名網民隨即表示支持,有人留言「自首等於無罪釋放,真荒謬!」另有網民指,「冇天理,不能接受,律政司一定要出嚟交代清楚!」

「十八區保護動物專員」公關鄭錦珊昨透露,已致電警方要求解釋,稍後亦會去信律政司,要求對方解釋以甚麼準則來釐定何謂「證據不足」,否則擔心此事會發出錯誤信息,以為虐待動物不一定會被檢控,她表明若得不到合理答覆,會採取下一步行動,又透露「麗麗」現已被領養,健康狀況良好,展現出頑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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