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文革的慘烈自殘後,近四十年來,中共行事,對內部事務處理一直「得饒人處且饒人」,卻也因此姑息養奸,造成今日之全員腐敗的慘痛格局。

在這樣的政治傳承中,此次中央主動爆出湖南衡陽賄選醜聞,以「趕盡殺絕」之勢將一個城市的人民代表大會系統一網打盡,可謂自一九五四年人民代表大會制確立以來僅見之例。

案件中,一三年衡陽市五百二十七名市人大代表(總共五百二十九名,兩人缺席)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時,七十六名當選省人大代表有五十六人存在送錢拉票行為,另五人雖未賄選但嚴重失職。有五百一十八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六十八名工作人員收受錢物。

按照制度,衡陽市委書記、市長等主要官員一定是省、市兩級人大代表,無需賄選,純屬偽選;從數據可知,當地其餘人大代表,幾乎都是賄選成功的。

由一隻烏鴉的黑暗,可以想見全部烏鴉的色彩。衡陽人大「偽選+賄選」的模式,也適用於大部分地域,這就是人大代表會議制度被詬病為橡皮圖章、表決機器、花瓶機構的外因與內因了。選人大代表如此,升官呢?想一想,就毛骨悚然。

當然,看待新事物,不可以全部用黑暗的視角。從正面角度來看,此案令衡陽市人大代表由五百二十九人銳減至八人、省人大代表餘十五人,涉及當地黨、政、工、商、農各領域的主要人物,稱得上是一場趕盡殺絕的反腐,政治局不首肯,下手不會如此決絕。

這表明,習主席有吃包子、除貪腐的決心。選擇衡陽這個中等發達省市的中等發達城市祭旗,體現其作風穩健、下手迅猛。國家沉疴太重,下猛藥定會大亂,先除小瘡,再拔大惡,不失為挽大廈於將傾的可行方案。只不過,習主席的任內,反貪除惡、革新建制的步伐可緩而不可停,危急存亡,不變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