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實味,當年受共產主義理想感召,投身革命,在延安卻發現「革命聖地」等級森嚴,「衣分三色,食分五等」,著雜文《野百合花》批評,「整風運動」期間慘遭批鬥,一九四七年被秘密處決,九十年代初才獲「平反」。

昨天本欄論及,絕大部分的香港人,在特區只有次等公民身份,若再細心分析,在香港定居的人,一如延安,也可分成五等:第一等是統治階層,一部分是特首、司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另一部分是各大財閥;行政機關的核心成員,不可持外國護照,但他們的家屬卻不在此限,結果一如中國大陸,出現所謂「裸官」現象。第二等是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可以直接選出特首(當然「一等人」也有這種權力),將來也可能兼任提名委員會成員,把北京不喜歡的候選人預先剔除。第三等是有權選出選舉委員會及除區議會(第二)界別以外的功能組別選民。第四等是只有地區直選及區議會(第二)界別投票權的「香港永久居民」。第五等是「非永久居民」。

將來取回入境審批權後,現時香港人的政治權利等級,必須改革:新來港人士,可參考美國的制度,先發予「綠卡」,居港一定年數,通過了入籍考試,宣誓謹守香港價值觀後,便正式成為「香港公民」,有選舉及被選舉權。鑑於現時有不少香港永久居民擁有外籍,及確保香港國際大都會的地位,將來的「香港公民」應容許雙重國籍,政府高層公職亦應取消國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