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人不想升官加人工過好日子?但特區高官問責制的出現,卻將公務員幾十年的夢想一鋪清袋,後果不言而喻,最起碼是不合作或陽奉陰違。

高官如何問責?對不起,全部不清不楚,只憑老董一句話,他說你沒有錯你就沒有錯,自然不需要問責下台。公務員治港,最起碼是熟悉政府運作,雖不能說所有公務員都是一流的治港人才,但總比那些「空降」的、完全不知政府如何運作的要強。結果具體工作還是公務員在做,但高官、高薪卻是「空降」的在享受,心中難免不服氣。

老董選的問責官員,財政司司長算是有正義感,當年我響應政府號召自主創業遭貪曾報復,曾求助於他,居然風平浪靜了半年,後因眾所周知的原因,他離開了政府,算是對問責制的一個交代。

不過,前律政司司長當年聲稱基於證據不足,決定不檢控涉嫌串謀跨大英文報章《虎報》銷量的星島集團前主席胡仙,但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卻說出另一版本,指當年有足夠證據起訴胡仙,惟最後遭律政司司長否決,理由是擔心星島集團會因而倒閉,導致大批員工失業。

檢控胡仙恐會導致大批員工失業,因此不予檢控,這是甚麼邏輯?如果這也說得通,那麼當年內地擒獲綁匪張子強,是否也應考慮張手下有很多兄弟,為免他們「失業」,因此要放張子強一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