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聖誕及新年假期將至,漁農自然護理署昨特別提醒離港旅客,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包括象牙、乾海馬、檀香紫檀木及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的蘭花品種;數字顯示本港今年首十一個月在關口檢獲二百四十一宗瀕危物種個案。

蝴蝶蘭進出口受國際公約規管,外遊市民如未領有所需許可證,返港時切勿攜帶。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到國際公約規管,市民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但由於受管制的瀕危物種眾多,而管制名單又不斷更新,要分辨動植物紀念品是否源自瀕危物並不容易,故建議市民不要購買疑受管制的動植物紀念品。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所規管。任何人違反有關申領許可證的規定,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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