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三個月諮詢期結束後,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委員會主席兼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雖然社會有聲音要求增建公營房屋,但委員會仍決定維持未來建屋目標的公私營比例為六比四。另外,對於終審法院裁定新移民申請綜援須居港滿七年違憲後,再有新移民擬挑戰申請公屋的居港期限制,他指有關規定早在一九七九年引進,房屋委員會法律顧問正深入研究。

長策會決定未來建屋目標維持公私營比例為六比四。(資料圖片)

促政府規管劏房

張炳良稱,長策的三個月諮詢期間,他出席共五十個會議和座談會,委員會收到八百份書面意見,七百份來自個人,一百份來自不同團體,昨日的長策會會議開始歸納這些意見。他透露,會上花相當多時間討論未來十年興建公私營房屋比例,雖然社會有聲音要求公營房屋比例上調至七成,但委員會平衡各方面考慮後,仍維持六比四。

會上另一關注點是規管劏房,他指很多意見認為不應有任何規管,若要規管則要考慮供應、租金、過渡性房屋等問題,委員會認為安全至上,督促政府繼續執法,但未有結論,需進一步跟進。張炳良指,很多意見對「插針式」公屋有保留,主要關乎密度太高、社區設施、交通負荷等,委員會要再考慮。

另外,對於有新移民擬司法覆核申請公屋的居港期限制,張炳良指,申請公屋須居港滿七年的規定,早在一九七九年引進,當時是考慮到供應有限,而且開始多新移民來港,回歸前,獲編配單位的家庭需要百分之五十一成員居港滿七年,回歸後已放寬為至少一半。他說:「終審法院的裁決有幾深遠、廣闊影響,房委會已找法律顧問深入研究,不排除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我們要慎重、全面研究。」

現時在公屋輪候冊有一萬三千五百宗申請,因家庭成員未合居港滿七年規定,申請被暫時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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