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有「媒體使用權」,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要求媒體提供版面或時段,允許其免費或付費利用,藉以表達意見的權利。特區專權政府限制香港人選擇電視節目以至使用媒體的權利,令香港電視市場遠比其他地區封閉,損害「閱聽人」和公眾的利益,香港的流行文化產業江河日下,媒體節目內容漸趨單調,與此實在有莫大的關係。

自從一九七八年佳藝電視倒閉以後,香港的主要視像媒體,三十多年來都只有兩間免費電視台,受限於技術與財力,兩間電視台以外的「內容提供者」固然難以接觸媒體消費者,中上階層的消費者還可以安裝收費電視或購買正版光碟,發掘兩間電視台以外的節目,基層消費者卻難以倣效,接觸到的資訊變得片面,潛移默化地受兩間免費電視台的保守意識形態影響,而且無力行使對媒體的監督權。

在資訊科技界有一術語,名為「數碼鴻溝」,那是指不同階級背景的人,接近使用數碼產品的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例如草根階層只能負擔性能較低的電腦或智能手機,及連線較差的網絡服務。舉一反三,同樣也有「電視鴻溝」的現象,在歐美國家,最出色的電視劇及大部分足球直播賽事,多數都在收費台播出,但當地基層仍有較多的免費電視頻道選擇,而且還有獨立於政府以外的公營電視台,歐美草根「閱聽人」的基本選擇權利仍受保障。

由此可見,香港基層「閱聽人」的處境,何其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