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院裁決或為貧困新來港家庭帶來希望,社署前日終院裁決一出即收到三十一宗涉及來港不足七年人士的綜援申請。香港政府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顧問陳振華透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昨日接獲數以千計查詢電話,該會查詢其中五個辦事處接獲的正式申請個案則合共約三十宗,以此推算昨日共有二百至三百宗正式申請,估計不少合資格新來港人士希望可於農曆新年前取得款項,預料冬至至元旦前為申請高峰期。

新來港單親媽媽吳女士希望社署可盡快發放綜援金,以解燃眉之急。

社署無兩手準備

深水埗社會保障辦事處昨午不乏新來港人士專程前來查詢或辦理申請手續。來港僅七個月的潘女士承認,終院判決讓她鼓起勇氣查問申請綜援事項,她指丈夫居港逾七年,一直希望自力更生,近日因工傷暫未能工作,一家三口陷入困境,望社署能以三人家庭名義批出綜援。前來查詢的港人尹先生認為,無論新來港或土生土長港人也會有困難時候,當局應幫助有需要人士,亦不覺綜援申請居港年期撤限會剝削港人福利。

陳振華指,社會保障部現約有一千二百名職員,當中僅一百二十人處理新的綜援申請,由於預計未來新來港人士申請大增,現有人手未必能應付,當局或需暫停每半年一次的複檢,改為一年一次,批核新申請個案亦可能會由目前一個月延長至兩個月。由於處理新來港人士申請相對複雜,包括需時核實其內地資產等,勢必增加前線工作量,對現行工作造成大衝擊。他對社署就今次的案件沒有兩手準備感失望,當局至今仍未向前線員工發出執行指引,只着前線「有表就先收」。

此外,○九年來港的單親媽媽吳女士,因受同居男友虐打,年初與八歲女兒搬到和諧之家,欲申請綜援,但社署指她與男友非夫妻關係,無法引用家暴受害人可豁免居港七年的規定申請綜援。她昨指,社署昨晨主動致電她,指會盡快處理其申請,但署方堅稱與終院判決無關,只是社工指她需接受精神科治療,暫無能力工作,才接受其申請。她希望社署可盡快發放綜援金,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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