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東長孫何鴻章前年入稟高院向「十姑娘」何婉琪及兩人之私生子何東舜銘,追討逾五十年前他交予何婉琪二百萬元信託款項。被告何東舜銘曾申請,要求父親付訟費保證金才可繼續訴訟,高院司法常務官昨聽雙方陳詞後接納申請,同意有證據顯示原告非慣常住港,且無實質證據顯示原告在港有何固定資產,故令原告要在二十一日內交六十萬保證金,否則針對何東舜銘訴訟需終止。

案件編號: HCA 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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